附件1:
南宁师范大学自然资源与测绘学院
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若干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三)按照规定本学院成立监督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对本学院整个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我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研究生为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1人。
(二)划线原则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B类地区国家线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我院所有学科专业方向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三、调剂
我院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已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第一志愿考生面试结束后,若符合录取条件的人数不足计划招生人数,则再进行调剂,调剂方案另行公布。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2023年3月26日上午8:40开始,如特殊情况需变动,则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本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及二级学院指定的邮箱(343075290@qq.com)并接受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 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 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须在复试之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没有提交这两项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6.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双少生”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申请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均需提交《关于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申请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在职人员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少数民族地区(自治区、州、县)的户籍证明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单位证明,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我校将严格审核享受“双少生”政策的考生资格,经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学校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验通过后才能确定录取资格,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主动告知我校招生学院,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核验,并提前告知我院招生办公室和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具体是否可以享受加分,以教育部提供的加分库为准。如有疑问,请通过考生加分证明材料对应省级部门反馈。由于考生个人原因不按时提交相关加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且不告知招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科,由此影响该生不能复试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承担相应不能参加复试、录取的后果。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1、外语能力测试。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2、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实践操作技能等,满分100分。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面试开始前考生要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同时核查考生的报考库、《准考证》、身份证件、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复试小组成员由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复试过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面试时启封),每名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面试时间15分钟,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当场评分,考生成绩以复试小组算术平均分计算。所有复试环节均录音录像。
(五)复试纪律要求
1.严防考生复试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应合格,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
(二)录取原则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完全相同,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复试成绩不及格(考生复试成绩总分180分以下,或专业知识测试及综合面试两项成绩总分12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录取中参考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实践创新能力以及工作业绩。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信息,接收社会监督。
学院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受理部门:自然资源与测绘学院纪委办公室
举报信箱:1023894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