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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自然资源与测绘学院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0日

南宁师范大学自然资源与测绘学院

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南宁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自然资源与测绘学院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已经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已经成立了学科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均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自然资源与测绘学院招生计划数为13人,均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无推免生,可招收统考生13人。本次统考上线人数15人,其中,包括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3人。

(二)划线原则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报考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第一志愿且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进入复试。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调剂

2019年我院学术学位硕士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不接收调剂。

四、复试

(一)报到和报考资格审查

1.考生需凭《准考证》(“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试。凡学历和学位证原件遗失、研招网学历认证信息通不过的考生,需要凭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往届毕业生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复试。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须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且以现场报名时的查验的身份为准。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供查验,并交复印件留存学院。

3.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3月28日下午;地点:文星楼605;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时间:2019年3月30日上午,地点:报到时见通知。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时间:2019年3月30日晚上,地点:报到时见通知。

2.英语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时间:2019年3月30日下午。

3.专业综合面试,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具体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每名考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时间:2019年3月30日下午。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1.复试期间发生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路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应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180分以下或专业综合面试6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为了鼓励考生报考我校,并保证生源质量,原则上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考虑录取。

4.录取中要参考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全文公布《南宁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二)对复试、预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个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三)对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时间安排进行公示。

(四)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本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学校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合法权益。学校受理申诉、举报部门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纪委,南宁师范大学纪委、察室

举报信箱:1289972461@qq.com(研究生院纪委)

gxtcjjs@gxtc.edu.cn(纪委办监察室)

举报电话:0771-3908620(研究生院纪委)

0771-3908523(纪委办监察室)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文星楼自然资源与测绘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10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771-3119541

办公室:文星楼605 E-mail:1773328088@qq.com

南宁师范大学自然资源与测绘学院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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